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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黎智英被裁定有罪一事聲明

"Apple Man" - credit: Lumli Lumlong
"Apple Man" - credit: Lumli Lumlong

December 15, 2025


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溫支聯)(VSSDM)聲明


就黎智英被裁定有罪一事


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溫支聯)(VSSDM)強烈譴責對黎智英作出的有罪裁決,並呼籲立即及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黎智英一案是三宗國家安全法關鍵檢控案件之一,另外兩宗分別為「香港47人案」及「支聯會案」。這三宗案件共同顯示,《國家安全法》正被用作瓦解香港的公民社會,並扼殺和平的異議聲音。


這並非一場公平的審訊,而不公平的審訊永遠不可能產生公義的裁決。細閱長達800頁的判詞後,可以清楚看到,根本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黎智英曾作出在任何民主社會中可構成罪行的行為。案件中既沒有暴力、沒有煽動,也不存在對公共安全的真實威脅。被刑事化的,是新聞工作、信念,以及和平的倡議行動。


現年78歲的黎智英患有糖尿病,卻在惡劣的監獄環境下被長期單獨囚禁,包括極端高溫及嚴重隔離。他亦被剝奪定期參與宗教崇拜及領受聖體的權利。我們正面對一個非常真實的風險——一名無辜的人,僅因堅持真相、自由、民主與人的尊嚴,而可能在獄中喪命。


黎智英本可以離開香港,但他選擇留下,因為他相信香港仍然重要,亦相信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是一種道德責任。這樣的選擇,絕不應被視為罪行。


中國共產黨對香港法律及政治體制日益直接的介入,已徹底抹去任何關於司法獨立的殘存幻想。與中國的接觸,不能與民主價值、法治及基本人權的保障相分離。


溫支聯敦促加拿大政府不要僅止於表達關切,而應採取具體行動。黎智英一案必須在最高政治層面上直接提出,並與國際夥伴緊密協調。這類案件只能透過領導人對領導人的方式解決,必須共同施加有意義的壓力,以表明持續的不公行為將帶來實質後果。


我們亦呼籲更多民主國家公開要求立即及無條件釋放黎智英,並攜手推動一個協調一致的國際回應。沉默與分散只會助長鎮壓。


所有擁有影響力的政府、機構及個人,都負有道德責任立即行動——在為時未晚之前。黎智英應當獲得自由。



主席 Edmund Leung


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溫支聯)(VSS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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